购买赃车 冤了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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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2:14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曾力 陈贺 时间:昨日上午9时许 地点:福州三角池12号民房
事件实录:岳峰派出所的民警在这里发现了一批“身份不明”的自行车,把它们统统拉回派出所。这些车的主人是些民工,他们觉得这很不合理,他们说车子都是买来自己骑的。据曹先生说,被拉走的车有30多辆,其中有他的两辆车,都是旧车,是从金鸡山附近买的,打工赚钱不容易,买新车又贵,再说,新车容易被偷走,而旧车就安全多了。 据房东说,当时段警来查暂住人口,发现客厅里摆着许多自行车,其中三辆新车锁在一起,就问这些车是谁的,然后他叫人来将自行车都拉走,并对房东说,让车主带着发票等相关证明,到派出所领车,当时有几位车主拿出车子的相关证明后,都将车子领回去了。 随后,记者从岳峰派出所了解到,他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如果发现是赃车,将归还失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