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单病种限价收费4月起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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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3:3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苑海震)2月9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从4月1日起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 通知要求综合医院至少确定5种以上的病种实行限价收费,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至少确定3种以上。据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单病种限价并不是所有病种都适用,各医疗机构需根据本院专业设置和专科特色,结合当地疾病的发生情况,确定本医院具
我省选择患者群较大的病种实行最高限价,同时科学测算限价标准。病种的收费标准应该是建立在当前病人实际费用的基础上,考虑不同级别的医院、专科和综合医院的差别,测算出最合理的、不同的最高限价,应该防止“一刀切”,一方面要让患者的医疗费用切实降低,同时,又要保证医院拥有一定空间的利润。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建立起来监督和评价体系,对单病种治疗的质量进行科学评价,避免把该项工作内容作为医疗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同时,对每一种被纳入最高限价的病种有科学的评价和判断标准,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医院将原本收费很低的病种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单病种限价情况的监督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并对每个医疗机构开展的限价单病种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②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