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求全省化工企业月底前完成污染自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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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4:56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新闻背景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刮起环保风暴。我省环保和安监部门开始全面清查化工企业隐患。 晨报讯(记者 张毅)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全省数千家化工企业必须在本月28日前,将化工排放隐患和具体整改措施上报到监管部门,再由监管部门进行突检。 另外,省环保部门还将建立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档案和数据库,确保发生突发环境污染时,进行及时处置。 建立环境安全档案应对突发事件 去年12月,抚顺城区水源酚超标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环保部门在进行实地排查时,发现事发区域管线繁杂,中小型化工厂管线和排污点缺少系统备案。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可以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环保部门能够迅速救援,避免恶性环境事件的发生。 此外,省环保局还针对石油化工企业专门设立出一套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一旦出现突发泄漏等恶性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对相关化合物进行处置。 全省化工企业本月底前完成“自检” 据了解,此次排查工作主要分成企业自行排查和监管部门的突检两个部分。 省环保局要求,全省化工企业必须在2月28日前,完成对企业内部排污口和管线的“会诊”,另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实施,并上报给环保和安监部门。 从4月份起,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检查,主要包括排污达标情况,检查围堰防火堤等应急设施的设置,并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演练。同时,对于在建的化工项目,一旦排放设备不合格,环保部门将不准其排放废渣、废气和废液。 省环保局表示,一旦发现企业不达标或继续存在严重污染等情况,违规单位除面临最高20万元的处罚外,还必须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