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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察]鞭炮“禁改限”考验市民文明素 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7:3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为烘托过年气氛,今年春节全国一些城市将实施多年的鞭炮全面禁放改成有限开禁,如南京在公园和市民广场内设置27个燃放点,爆竹、烟花全部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验收,市民凭公园门票可以换取同等价值的鞭炮。然而出乎政府部门意料的是,燃放点内冷冷清清,市区马路、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却是鞭炮轰鸣,火光冲天,有限开禁成了遍地开花,燃放时间也成了一纸空文。

  其它城市的情形也大致相同。如北京,禁放12年后首次“限放”,除夕未到全城鞭炮声不绝于耳,有关部门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全市参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人员达到49.3万人。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停休,并启动一级控制方案;4000多名消防官兵进入二级战备执勤状态,消防车昼夜巡逻;同仁医院眼科和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专门制定抢救工作预案,实行24小时待命。再如郑州,仅除夕之夜警方就行政拘留了12名违反禁令擅自燃放烟花爆竹人员。

  爆竹声中一岁除。燃放鞭炮辞旧迎新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习俗,过年不放烟花爆竹就显得不够热闹,未免有点遗憾。然而,小小的鞭炮竟令政府部门如临大敌,动用如此巨大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去防范管理;小小的鞭炮直接导致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悲剧,造成违禁人员大过年的被警方拘留失去人身自由,这是喜庆还是悲哀呢?这热闹氛围中多少夹杂着令人酸楚的悲悯,这遗憾恐怕远远胜过不放鞭炮的遗憾。

  爆竹烟花是易燃易爆品,政府实施严格管理是为公众的根本利益着想。这么多年来,许多大城市“封杀”烟花爆竹是有道理有原因的,因为每年春节燃放鞭炮所闯下的祸可谓“罄竹难书”。如今,北京、南京等城市将实施多年的全面禁放改成“限放”,很大程度上是尊重民意,增加春节的喜庆、热闹气氛。

  然而,政府的“限放”能否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有效实施?是需要市民互动和配合的。可以说,鞭炮“限改禁”考验市民的文明素质。如果大家都严格按照政府的要求在规定地域和时空燃放烟花爆竹,一般不会产生危害,反之只图自己方便、自由、过瘾,将政府规定置若罔闻,视同废纸,随心所欲,那就极有可能造成对社会和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伤害。

  城市高楼林立,人口密集,居住、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更需要受到纪律和规则的约束。现代化社会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行使自己燃放鞭炮的乐趣和自由时,更应该想到是否影响到城市的安全和环境?是否妨碍或威胁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每一个市民需要具有的文明素质和自律意识。春节过去了,燃放鞭炮告一段落,但就要来临的正月十五又将迎来燃放烟花爆竹的小高潮,愿我们的市民严格依照政府的规定放鞭炮闹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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