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死亡罚交警400元,湖州此规定引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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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7:3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如果在路面执勤时候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该交警就要被扣罚400元;如果死亡事故与交警执勤时指挥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其扣罚金额则为800元。相应的,当天值班的大队领导、支队领导以及指挥中心民警都要受到相应的扣罚。不仅如此,年底考核、评优、评先进,以及入党等都要与此挂钩。这个考核制度,在浙江高速交警总队湖州支队推行一个月以来,引发争论。前天在杭召开的浙江省春运交通会议上,这一做法也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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