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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公证并无硬性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8:00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针对房屋二手买卖过程中投诉较多、中介市场尚不规范的现状,南京市公证处提出了对二手房交易进行统一公证的建议。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却发现,无论是中介公司或是买卖双方对“统一公证”并不热心,认为此举变相增加了购房成本。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对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公证并无硬性规定,只是在期房退房以
及房屋赠予等交易过程中要办理公证程序,收费一般都不太高,如期房退房公证费为每户200元。二手房买卖中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为数不多,收费标准则要高出不少。南京市公证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对于申请办理交易公证的案件一般是按照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三收费,即总价为40万元的房产,公证费用为1200元。而且这笔费用原则上应该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几乎全部由买房人“埋单”。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公证手续较为详细,在审核材料等环节也十分严格,无疑给房产交易加上了一道“保险锁”,公证处还建议,统一公证可在价值百万元以上的住宅先行试点。

  记者随后在市区几家中介公司采访了几位正在办理交易的市民,沈女士得知将来有可能实施“统一公证”的消息后,认为这无形中增加了购房成本,对南京二手房市场的回暖益处不大。她说自己刚买的二手房价值50万元,已经为契税、中介费、贷款手续等缴纳了近两万元的费用,如果统一公证的话,又要增加1500元的开支,实在有些心疼。另一位正在看房源的李先生则表示,若担心中介市场不规范,完全可以到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中介公司去,“路边摊”还是少碰为妙。一家中介公司老总认为,“统一公证”的出发点无可争议,不过若是因为收费过高而打压了市民的购房积极性,使得私下交易的“跳单”现象频出,则有点得不偿失。南京市房管部门的人士也表示,统一公证虽然有助于减少交易纠纷,但由于它增加了交易成本,估计推广难度较大。(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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