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合并征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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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8: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必须合并起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方面透露,有关部门近期发现,随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方式的改变,一些单位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其他工资外收入,未全部纳入个人收入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将当期向职工发放的所有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收入进行合并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并自觉接受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新华社、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