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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事件将有四色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8:42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市政府昨日就印发《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出通知。即日起,一旦遇到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市政府将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

  据悉,被纳入突发公共事件体系的包括各种恶劣的自然灾害、危及公众安全的事故
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今后如果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将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通过各种形式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将分为四级,最严重的为红色预警,其后依次为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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