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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法院公开审理恶性抢劫强奸案件9歹徒被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2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恶性抢劫、强奸案件,9个犯有抢劫、强奸罪行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两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袁军、李军、马军、马祥云、王成新、李毅炳、康岳、杨晴、马永智9人,于2005年期间,在西宁市城北区“利达”录像厅内,殴打被害人王某、张某、吴某,并抢得手机1部、现金100元;在城北区朝阳饮食一条街“荣轩”茶艺内,赵某殴打、恐吓被害人赵某
后,抢得现金300元;在城西区海湖路“芙蓉港”酒吧内,对酒吧业主吴某、服务小姐汪某某、张某某、李某殴打、搜身后,抢得手机4部,现金850元。之后,他们将汪某某、张某某、李某强行带到花园南街某宾馆内,被告人袁军强奸了汪某某,被告人马军、马祥云分别强奸了张某某、李某,李军、马进彪分别强奸了张某某、李某。

  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9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袁军、李军、马军、马祥云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他们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袁军有期徒刑15年;判处被告人李军、马军、马祥云有期徒刑20年;判处被告人王成新、李毅炳、康岳有期徒刑11年;判处被告人杨晴、马永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作者:苑玉虹 毅军 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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