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案二号人物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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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继农发行腐败串案的“一号人物”胡楚寿(原农发行副行长)获无期徒刑后,“二号人物”于大路(原农发行副行长)也于昨天获判。犯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罪的于大路,因有揭发徐放鸣(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等人的重大立功表现,被市一中院轻判无期徒刑。 昨天上午开庭后,51岁的于大路被法警带上法庭。与一个月前(1月9日)受审时相
经过审查,法院支持了检方的全部指控,认定检方指控的3项罪名、7起犯罪事实全部成立,涉案总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于大路所犯的7起犯罪事实,均发生在他担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的1999年至2001年。当时,正值财政部向农发行下拨“以租代购”款,众多企业都想在总额达9.2亿元的租赁业务中分得一杯羹。当时,于大路手中握着的正是主管租赁业务、选择供货商、代表农发行签署租赁合同的大权。 法院认为,于大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但他在被羁押后,能够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不掌握的挪用公款的事实,在挪用公款罪上具有自首情节。另外,他还提供了徐放鸣等人的重大犯罪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鉴于此,法院对其所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予以减轻处罚;对其所犯行贿罪予以从轻处罚,三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