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喷车辆获放行化油器车不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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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1:0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高污染车辆在中心城区部分高架限行措施本月15日起实施,昨天本市有关车辆检测程序出现重大变化——1999年7月1日前上牌的有电喷装置的车辆,只要运行和保养状况良好,便可申领环保标志;而化油器车将不在受理鉴别范围之内,不予核发环保标志。 约5万-7万辆车受限行措施影响
市环保局局长徐祖信介绍,本市目前共有各类车辆101万辆,列入这次限行措施统计范围的车辆约67万辆,真正受到限行影响的车辆总数在5万-7万辆左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