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酒要登记了不收取任何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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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2:1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从市经贸委获悉,从现在开始无锡市将对酒类流通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制,落实执行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据了解,1月1日起,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凡是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必须到当地的经贸部门填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这次对酒类经营户实施管理,主要是为经营户备案留档,目的是对酒类进行溯源,以保证安全,不收取任何费用。现有的经营者在3月10日前办理备案登记,新领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户在取得执照60天内办理备案登记。 蒋维中介绍,《办法》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对于违规的经营户,《办法》上有予以罚款、没收、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的规定。蒋维中表示,办法实施有3个月过渡期。过后,将组织执法检查,给违规者予以处理。 据了解,无锡酒类经营户逾2万家,除餐馆、酒吧、商店外,还有歌舞厅、茶室等娱乐场所也在卖酒,面广量大。(吴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