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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售花炮 不准擅自举办灯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2:16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黄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切实做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工作,公共聚集场所附近不允许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举办大型灯会、游园活动,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对未经审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办。

  市安监局要求,凡举办各种大型群众聚集活动,都必须事先周密安排,并且在现场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通道。各区县举办各类文艺演出、庙会、灯会、游园会等
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做好各项安全预案的审批、安全检查、现场保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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