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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厦将南航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飞机延误8小时航空公司丁点不赔?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瑛子)原本飞往厦门的航班延误了8小时,并转飞汕头,乘客马先生认为航空公司违反了旅客运输合同约定,并欺诈性地作出虚假承诺。马先生在厦门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告上了法庭。

  2006年1月13日,马先生从厦门南航航空售票处购买了往返温州和厦门的机票。按照航程时刻安排,马先生将乘坐CZ6259次航班于2006年1月16日14时30分返回厦门,整个航程大概700公里,飞行时间为50分钟。马先生按时办理了登机手续并领取了登机牌,但CZ6259航班由于机械故障,延迟至18时30分才从温州永强机场起飞。

  马先生称,当飞机到达厦门上空时,厦门当地天气晴朗,南航却称无法降落而转飞汕头机场,并于2006年1月16日19时20分降落在汕头机场。他在汕头机场候机厅等待的四个多小时里,南航机组人员径行撤离班机,对他的就餐、住宿、退票、安排班车前往厦门等请求置之不理,经长时间交涉后,班机机长同意到达厦门后为他安排酒店住宿并赔偿人民币100元,但到达厦门后南航又拒绝履行承诺。

  马先生认为,南航未按时将他运送到目的地,延误达8个多小时,在此过程中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这种行为违反了旅客运输合同的约定,并欺诈性地作出虚假承诺,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为此,马先生将南航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航班延误经济补偿、食宿等费用804.4元。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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