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取消遗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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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1:54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令香港继续成为亚太区内主要的资产管理中心。同时,此举还有助于提高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根据香港税法,此前,不论是香港永久居民,还是因工作在港居留,如果财产拥有者在港资产(包括房产物业、股票及奢侈品等)达750万港元或以上,去世后均要缴交遗产税,税率最高可相当于资产价值的15%。 据介绍,取消遗产税,会令香港特区政府每年减少15亿港元的税收,但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带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也可令金融市场更畅旺,使香港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