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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2:34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从昨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令香港继续成为亚太区内主要的资产管理中心。同时,此举还有助于提高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遗产税又称继承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香港税法,此前,不论是香港永久居民
,还是因工作在港居留,如果财产拥有者在港资产(包括房产物业、股票及奢侈品等)达750万港元或以上,去世后均要缴遗产税,税率最高可相当于资产价值的15%。

  据介绍,取消遗产税,会令香港特区政府每年减少15亿港元的税收,但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让更多人特别是外地投资者,透过在香港的信托或公司,持有在港资产;并令一些现在通过投资海外资产以避缴遗产税的人将投资调回香港,使香港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由于资产管理业能带动其他金融活动及一系列专业服务等高增值行业的发展,其他行业也会间接得益。

  去年3月,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取消遗产税的建议。去年11月,香港立法会通过了《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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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开征遗产税时机不成熟

  遗产税的开征在我国内地提出了多年,也争论了多年。2004年,参与设计遗产税相关方案的人士透露,遗产税征收已经有了初步的雏形。

  不过就在香港取消遗产税的条例草案刚获得通过后,2005年11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正式表态,中国内地目前不准备开征遗产税。并且,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对“遗产税”也只字未提。

  多数专家认为,我国内地目前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并不成熟。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第一,管理跟不上。内地还没有具体的财产登记制度,存款也不是真正的实名制,家里有多少财产和现金无处可查;第二,遗产税是人死后才能征收的,然而现在七八十岁的人群里其实没有什么遗产,真正有遗产的是四五十岁的这群市场经济下的“弄潮儿”。

  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教授谢贤星则预计,我国内地开征遗产税在10至15年内的可能性都不大。

  据北京现代商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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