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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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4:3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梅华峰)8日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力争实现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要全部执行,防止新积案发生,执行率85%以上的目标。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省高院提出强化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体制,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各项执行措施,进
省高院积极参与推进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将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记入信用档案,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加大对暴力抗法、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者的惩处力度,努力化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