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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6:47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2月11日讯(见习记者 范俐鑫 记者 赵静)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制定《山东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确定于2006年6月30日前撤销独立法人的县级血站、中心血库和采血点,并注销其执业许可证。

  根据《规划》,各市将建立区域内临床供血应急预案,确保急救用血,完善供血网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和及时供应,特别是做好节假日、恶劣天气条件下和突发事件的用血
供应。各医疗机构除《献血法》规定的紧急情况外,一律不得自行采血或私自开展滤白业务,自觉使用供浆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指纹识别系统,杜绝因非法采浆造成传染性疾病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今年,省卫生厅将开展对采供血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各级血站、单采血浆站的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对临床输血机构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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