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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刀帮”里8人是孩子最小13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7: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一个持砍刀疯狂伤人、抢劫,作案数十起的特大恶性犯罪团伙于日前被天津警方破获。10名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名竟然是十五六岁的孩子,最小的仅13岁,其中两名还是看上去略显稚嫩的女孩。是什么让这些孩子变得血腥残忍?

  “砍刀帮”连续作案手段残忍

  2005年12月8日清晨6时多,家住天津市南开区苏堤西里的19岁女大学生琳琳下楼走出楼道口,突然被几个人堵住。3个人都从怀里摸出一把一尺多长明晃晃的“片砍”。为首的男青年开口说:“先痛痛快快把钱拿出来再说……”琳琳说:“我身上没有钱……”“让你没钱……”不等琳琳一句话说完,3个刀片同时向琳琳砍来。几名犯罪嫌疑人将琳琳推倒在地,将其手机、现金等洗劫一空后迅速逃离。琳琳面部伤口缝合多达40余针。

  当日清晨5时40分左右,女青年小楠上班途经津河九曲桥时,遭4名歹徒抢劫。据被害人介绍,当时几名歹徒手持“片砍”。随后的两天内,南开区的两家网吧又相继发生劫案。大学生小飞双手肌腱被砍断,身上30余元现金被抢走。被害人小斌头部被砸伤,身上不足10元的现金被抢走。

  犯罪嫌疑人竟是一群孩子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刑侦支队专门成立了专案组。据知情人提供线索,参与网吧抢劫案的嫌疑人中有两名是某中学辍学的学生,女生小艾和男生小东。警方在2005年12月12日将小东抓获。刑警根据小东的交代,很快把小艾和小玉两个女孩抓获归案。

  就在专案组相继抓获嫌疑人的几天时间里,南开区又连续发生多起持刀抢劫案件。刑警分析推断这一系列抢劫案应该是不同“小组”交叉结伙组成的大团伙所为。12月底,警方根据线索展开抓捕,大江、小豪等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落网。10名犯罪嫌疑人形成的团伙,在天津市内抢劫伤人作案数总共28起。但是对于这一案件,参战刑警们却没有以往案件侦破后的喜悦,让他们感到沉重的是:这一伙游荡社会,为非作歹,疯狂作案,并连日来与警方周旋、较量的歹徒竟然是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砍刀帮”10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年仅13岁的小豪被另案处理外,其他9人均已被刑事拘留。主犯大江以及二子、小丑等刚刚年满16岁,小东、小艾、鼹鼠、博博等年仅15岁,小玉刚满14岁。

  “我们年龄小,逮住也不会怎么样”

  为了区区数十元钱,一群孩子竟然对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陌生人痛下杀手,这一切源于什么?刚满16岁的大江说。“空虚的我迷上了去网吧打网络游戏。游戏里我特别‘恶’,谁不服我就教训谁,让他血溅当场。每当在网络里杀人时,我就格外满足。从2005年6月到现在我一直住在外面,一般都在网吧、浴池里,随心所欲,感觉很自由。没钱花了就在网上跟哥儿几个约好,带上刀去抢,遇上不痛快交钱的就给他放血。我们年龄小,就算警察逮住我们,也不会把我们怎么样……”

  这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来自单亲家庭,这也是许多走上歧途的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据侦破此案的刑警介绍,一些不完整家庭的孩子,在家里得不到理解和必要的关心,就通过上网结交朋友,在其中很容易碰到许多在社会上游荡的不良少年。他们为了弄到钱能够上网,能够去玩,就不惜手段,下手特别狠,许多也是从电脑游戏和影视中学来的。

  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刻不容缓

  前不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随机抽取的63名未成年人罪犯以谈话的方式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调查发现,在量刑的问题上欠缺统一、细化的标准,导致法官在量刑时差距较大,这已成为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也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可以依照,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是非常不利的。”“关键在于立法的可操作性,我们不应该再说‘应该怎么办’,而应关注‘应该具体怎么办’。我们目前已经有的两部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虽然立意很好,但操作性不强,就达不到立法的初衷。”李教授呼吁,要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重要的是要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和犯罪预防。

  我国目前的法律政策是:对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有等其发展到一定年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时才予以《刑法》介入。14周岁以前的犯罪行为几乎不被处罚,而16周岁后又与成年人犯罪所受的处罚基本一致。显然,这种法律处置与少年行为连续性发展并不同步。(中国青年报)

  两高中生殴打凌辱女乞丐致死

  据华商报报道,两名年仅16周岁的高中生,春节期间,对路边的一名女乞丐进行殴打、凌辱。女乞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学生均以涉嫌故意伤害被汉中警方刑事拘留。1月31日凌晨,高中生曹某和岳某酒后回家途中,曹某无故踢了路旁睡觉的女乞丐一脚,女乞丐骂了一句,曹某对女乞丐拳脚相加,岳某阻止后两人离开。凌晨2时许,已经回家的曹某又同岳某返回原处对女乞丐进行殴打和非人的凌辱,致其死亡。

  未成年人罪行极重方可判无期

  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日前下发至全国各级法院,并于今年1月23日起正式施行。在刑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得适用死刑的基础上,新司法解释还进一步作出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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