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抢劫保险公司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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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7:3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过去,市民遭遇抢劫往往只能自认倒霉,而从2月10日起,在广东省内再遇到抢劫则可将经济损失交由保险公司“埋单”。2月10日,永安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内首个以“被‘双抢’导致个人财产损失”作为保险责任的保险,以弥补投保市民遭受“抢夺”或“抢劫”的经济损失。 这一被冠名为“户外贵重物品抢夺、抢劫保险”的保险是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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