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7万辆高污染车辆2月15日起限行中心城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9:03 华夏经纬网

  新华网 2月11日电 (记者 陆文军)根据上海早先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规定,15日起,上海将对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等效于欧I标准)的车辆实行通行限制。

  据介绍,这些高污染车在高峰时段,在上海内环线以内高架道路、延安、沪闵高架全线禁止通行;从今年10月起,在第一阶段禁行区域的基础上,扩大到内环线以内的所有地
面道路。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徐祖信透露,经过上海环保和交警部门最新统计和测算,上海纳入统计范围内的车辆为67万辆,经过测试,最终被拦在环保大门外的车辆为5至7万辆。

  根据上海新一轮环保行动计划,上海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国III”标准,从2009年起实施“国Ⅳ”标准,但这并不意味将对现有“国I”和“国II”标准的在用车要实施限行。(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