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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被盗竟是家贼捣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9:3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霞飞】光天化日之下,人来人往的公交公司车队内居然失窃,9000元现金不翼而飞。在领导找其谈话后,修理工蒋某主动交代了自己钻窗入室盗窃的事实。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来到公交公司车队当起了修理
工。案发当日上午10点,被告人蒋某趁其所在车队办公室无人之机,钻窗入室将办公桌上皮包内的9000元现金盗走,后将其中7300元存入银行,其余1700元藏匿于其所在宿舍。一个星期后,当车队领导找蒋某谈话时,蒋某主动交代了盗窃的犯罪事实,后随车队领导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无视国家法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单位领导向其询问时,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被盗赃款也全部退还失主。鉴于被告人能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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