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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9:47 青海新闻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湘成

  青海新闻网讯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认真执行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人大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9号文件),是指导新时期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正确选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政治制度;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两项重要任务,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常委会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重点查找人大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理清了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多次讨论修改,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省委以青发〔2005〕20号文件批转了这个意见。贯彻落实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精神,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人大工作的发展。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重点放在指导实践、改进工作上,切实加强了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在代表工作方面,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情通报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要活动,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组织在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就“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农”问题进行调研和视察,开展了“代表直通车”和以非公有制企业与青海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代表约见厅局长活动。为了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新组建了政法、财经、教科文卫、农牧环保、民族宗教五个专业代表小组,并首次组织农牧环保专业代表小组就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挥了行业代表的优势和作用。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在督促办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过程中,对增建民族生态旅游景点、加强西宁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强退耕还林区管理、整治湟水源头污染、加强“两基”教育尤其是民族教育等6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使代表建议事项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强了代表工作机构建设,努力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在常委会制度建设方面,坚持原有的各项好制度,并认真总结经验,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立法民主的若干规定》和《改进地方性法规审议表决程序的办法》等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进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条件

  常委会坚持将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全年共制定、修订和批准法规和条例22件(其中制定和修订8件,批准和批准修订14件),废止 2件。在立法工作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制定了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修订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水法办法和实施测绘法办法,批准和批准修订了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技术市场、沙区植物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林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和条例。二是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条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批准和批准修订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条例。三是注重民族立法,批准修订了海西、海南、果洛、玉树四个自治州和河南、互助两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四是重视人大制度建设,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了立法工作。一是加强立法宏观决策,开展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及时调整立法规划项目,努力使立法工作适应我省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强立法调研,使地方性法规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发挥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统一协调作用,加强对法规条例起草工作的指导。四是注重推进立法民主,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重要法规草案登报征求意见等措施,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常委会还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先后开展了物权法、公务员法、畜牧法、义务教育法、个人所得税法、公司法等十几部法律草案和法律修正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修改建议。

  三、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常委会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一是突出对全省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一五”规划编制、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业化进程、“四五”普法、环境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对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了与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步进行的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二是突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听取汇报和执法检查,针对“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了有关方面的工作。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把人大监督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向社会公示、开通热线电话、通过媒体发布情况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关注、参与和支持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了监督的实际效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保证了中央和省委推荐的重要干部的顺利当选。同时,加强了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了对省民委主任和省水利厅厅长的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

  常委会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769件(次),其中重点督办254件,特别是通过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日,协调解决了信访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交办的151件信访案件,也按照要求办理完毕。根据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及时召开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研究和部署了全省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常委会十分重视2006年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关于全省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常委会党组还向省委上报了关于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为确保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了前期准备。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良好基础

  常委会按照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的三项原则,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尤其是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精心实施,顺利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通过开展这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大局意识、履职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常委会和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常委会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并举办了政府采购法、选举法、科普法等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大重点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使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常委会重视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进行了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换届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举办了全国人大新闻业务培训班,开展了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和人大工作记者采访团活动,并加强了《青海人大》办刊工作。常委会机关也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整改工作,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

  常委会加强了领导和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各司其职、团结协作、运转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各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地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常委会加强了与州(市)、县、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各级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帮助解决了人大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各州(市)、县、乡(镇)人大积极配合和支持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保证了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和深入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不够,宣传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立法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省级立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不足,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代表工作需要加以规范,代表活动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一定要正视这些问题,切实研究改进的措施并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在“十一五”开局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

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与和谐主题,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为根本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常委会要以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和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切实抓好重点工作

  常委会要按照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通过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促进“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注重质量,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根据“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强立法调研,科学安排立法项目,推进立法民主,切实加强经济立法,制定和完善关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规,并及时批准西宁市和各自治州、自治县的法规和条例。同时,完善人大制度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法规,继续搞好民族立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青海,创造良好的法治条件。

  ———增强实效,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行使监督职权。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重点抓好法律监督,加大对经济工作、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和

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必要时作出决议或决定。要督促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督促“两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平安青海”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研究和创新监督形式,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强化措施,推进普法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全国普法教育的统一部署,根据我省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常委会将作出我省“五五”普法决议,并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推进依法治省与和谐青海建设。同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我省州(市)、县、乡 (镇)三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一定要贯彻省委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把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与学习贯彻省委20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以发挥好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大工作。

  ———规范和加强代表工作,依法保障代表行使职权。要把优化为代表服务的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规范代表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更好地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完善各项会议制度,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决策水平。继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继续完善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要建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要加强对闭会期间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特别是完善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与其他专门委员会审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拟定和初审法规案的工作,协助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

  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的决策和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保证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在人大工作中的顺利实现。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抓住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精心选择和科学安排常委会会议议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坚持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议事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发挥好集体参谋班子和集体服务班子的作用。

  ———坚持走群众路线,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继续加强对州 (市)、县、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积极反映并帮助解决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推进全省各级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实现我省“十一五”发展目标,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责任。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我省“十一五”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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