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立“三个五”目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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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9:55 检察日报 | |||||||||
本报济南2月11日电(记者孔繁平 卢金增) 山东省检察院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实现工作新跨越的“五个到位”、“五个不发生”、“五个苦练内功”目标要求。 “五个到位”,即服务大局到位,法律监督到位,执法规范到位,机制改革到位,执法保障到位。“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错立、错捕、错诉和错误监督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不发生超时限办案、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因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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