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歧视艾滋病人 患者享有婚姻就业入学等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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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0: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2日电 中国国务院今天公布了温家宝总理日前签署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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