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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定州事件宣判 4死刑3死缓6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1: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河北日报》报道,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于9日依法对谭春生等27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谭春生、王朝全、田凌飞、于庆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茂生、赵伟、戴红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和风定州原市委书记、张丽、甄跃辉、李双新等6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6年有期徒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为驱赶因征地补偿纠纷而在工地驻守阻止施工的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部分村民,被告人和风与张丽、甄跃辉策划制定了强行进场方案,要求只能伤及村民身体非要害部位。但2005年6月11日,谭春生、赵伟等被告人组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60余人,携带猎枪、棍棒、铁管、弩等工具,肆意使用暴力进场驱赶、伤害村民,造成6人死亡,15人重伤,多人轻伤、轻微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去年,定州“6·11”案件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经查明,这是一起由定州电厂灰场承建商张某、甄某为达到强行施工目的,组织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随后,组织策划者、骨干分子等主要案犯全部被抓获,共有248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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