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去年查处72名县处以上干部 挽回损失1.6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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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1:29 中国江西网 | |||||||||||
中国江西网12日南昌讯(记者 魏传举 邓小勇 报道)22月10日下午,江西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在会上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通报了2005年查办职务犯罪情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在会上作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国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2005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去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28件1211人。其中,有68名县处级干部、4名厅级干部因贪污贿赂被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 在过去的一年中,江西省检察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尤其是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如原中共景德镇市委常委黄步荣受贿案;原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董事长、省出版总社社长许志锐受贿案;原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谢昌文受贿案等。 据统计,2005全年共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员以上大案453件,占贪污贿赂案件的52.2%;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5件。 编辑:周泽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