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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艾滋病防治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3:07 今晚报

  新华社北京今日专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新华社12日受权全文播发《艾滋病防治条例》。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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