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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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4:05 深圳晚报 | |||||||||
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 为吸引更多人投资香港,昨起实施 据新华社香港2月11日电从2006年2月11日开始,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取消遗产税将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投资者投资香港,令香港继
根据香港税法,此前,不论是香港永久居民,还是因工作在港居留,如果财产拥有者在港资产(包括房产物业、股票及奢侈品等)达750万港元或以上,去世后其遗产继承者均要缴交遗产税,税率最高可相当于资产价值的15%。去年3月,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取消遗产税的建议。去年11月,香港立法会通过了《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该法案在刊登宪报3个月后,即于2006年2月11日实施。 据介绍,取消遗产税,会令香港特区政府每年减少15亿港元的税收,但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