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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日起将禁止在五环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4: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蔷)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也是今年五环以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市烟花办再次提醒市民,今天五环内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24时后五环内将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从今天起,全市15万巡防力量、9000余民警、600余辆警车将上街查限放,消防局将启动二级战备。市烟花办提醒市民要购买有燕龙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在今晚12时前尽量将
存放的烟花爆竹燃放干净,五环路内所有悬挂蓝色“临时销售网点”牌照的花炮网点必须将已经打开整盒包装的烟花爆竹销售完毕或自行燃放。如果正月十五过后没有燃放完,可到五环外燃放,摊点或个人家中不能存放超过一箱或30公斤的烟花爆竹。

  “大限”将至,今天五环内各摊点纷纷打出降价销售、甩卖的招牌招徕顾客。有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表示,如果今天上午销售不理想,下午会按最低价甩卖存货。

  明天,销售网点未售出的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将正式开始,未打开包装的花炮可由相关部门统一回收。从明天起,无论个人、单位还是销售网点,非法贮存一箱或超过30公斤以上的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对个人处以20元至5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3万元罚款。

  又讯(记者杨滨通讯员郝晓霞)昨晚,北京市工商局企业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所有1760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将限期在5天内办理执照变更事项,逾期再销售将按无照经营处理。

  从明天起5个工作日内,所有临时烟花爆竹销售者都要到营业执照注册地核减“销售烟花爆竹”这一经营范围。过期如发现有经营者尚未搬走且涉嫌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将由事发地工商所按照无照经营立案处理并处罚。另外,企业未按期核减经营范围的,还将在即将到来的企业年检中被标注,到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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