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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拒载断足少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1:30 新京报

  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终身残疾,机场称按规定办事

  本报讯据《西部商报》报道酒泉市一名女孩遇车祸后,右脚被断,限于当地医疗手段,医生建议迅速将女孩送往兰州救治,但当女孩和当地医生持票到达机场欲登机时却被机场人员拒绝。

  最终因为时间的关系,女孩的右脚未能保住。女孩家属决心要为此向机场讨个说法,机场方面则称他们是按规定办事。

  14岁少女遇车祸遭断足

  女孩小晴(化名)今年14岁,昨日在兰州军区总医院创伤骨科,已连续两次接受截肢手术的小晴说,2006年1月15日,她乘坐父亲朋友驾驶的面包车时遭遇车祸,右脚同肢体分离,随后她被送往酒泉市人民医院抢救,但接下来的事情使她永远失去了右脚。据小晴父亲的朋友牛先生讲,酒泉市人民医院会诊后称,小晴必须迅速转院进行肢体再植。他随后联系了兰州军区总医院,对方称12个小时内实施肢体再植手术还有希望。随后他在嘉峪关宾馆民航代办点,说明孩子的病情并出具医院证明后,当日13时左右买到两张当晚18点钟起飞的机票。

  登机被拒延误治疗时机

  当天17时40分,在一名护士长和一名医生的陪同下,小晴和父亲来到嘉峪关机场,当机场工作人员见到孩子头缠着绷带躺在担架上、医生拿着折断的脚掌,当即拒绝孩子登机。小晴父亲当时下跪恳求机场人员,在场医生也证明孩子只是腿断了,不会有生命危险,并已经作过处理。后机场人员与航班负责人沟通后明确告知,机长坚决不同意他们登机。随后飞机起飞。无奈之下,小晴只好乘车赶往兰州,到达目的地时距离车祸发生已经18个小时,已丧失治疗时机,只好做截肢处理。

  机场称购票人隐瞒病情

  小晴的父亲说,“既然我们已经订购了机票,为什么又不让我们登机?如果不卖给我们机票,我们中午乘车赶往兰州也能来得及呀!”他表示要为孩子向机场和那次航班的负责人讨个说法。

  昨日下午,嘉峪关机场一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并称之所以拒绝,是因为购票人在购票时隐瞒了病情,小晴伤口没有愈合,按规定是不能上飞机的。

  在机场,另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班的工作人员是按规定执行的。当时执行飞行任务的是小飞机,舱门窄,无论是上轮椅还是担架都很困难。即使上去也无法安置,同时记者了解到,当日执行该次飞行任务的HU7536航班系海南航空公司一架“多尼尔”型号的小型飞机,只有32个座位。

  律师称机场涉嫌违约

  昨日,曾代理昆明机场、敦煌机场坠机事件的北京航空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在电话中称,航空公司和机场涉嫌违约,另外,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以受害方隐瞒了病情为由拒绝登机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受害方在购票时已说明了事情的特殊性和紧迫性,按照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机场和航空公司有权拒绝登机,比如临产的妇女。而这名女孩有医生陪同且证明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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