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三环内今起禁放鞭炮违规者可罚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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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4:31 时代商报 | |||||||||
今日零时起,沈阳三环以内不能“想放就放”了!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沈阳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19日(腊月二十)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止,共计25天。正是因为大限已到,2月12日,沈城市内五区的鞭炮燃放出现了“最后的疯狂”,鞭炮销售商家也无奈降价抛售。 据环卫部门初步预测,正月十五产生鞭炮垃圾至少有50吨。为清运鞭炮垃圾,昨日
大限已到:鞭炮鸣到午夜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2月12日一大早,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就一阵紧似一阵地传入耳内。 一位正在放鞭炮的居民告诉记者:“鞭炮买多了,趁着正月十五最后一天,就都放了吧。” 记者注意到,昨日除了清早和夜晚两个集中燃放时间外,其他时间鞭炮声也是接连不断,并且一直持续到午夜。 销售网点:提前降价抛售 “除了除夕、初一、初五网点销量出现了几个高峰外,其余时间只得低价抛售。”昨日中午12时许,东陵区文萃路附近一烟花爆竹销售摊主表示。 在文萃路天坛二街附近的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摊主老王告诉记者,早在初十左右,他就开始降价抛售了,“反正够本了,给钱就卖吧。” 剩余鞭炮:“封库”待来年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限制燃放区域内的零售烟花爆竹经营业户,在销售活动截止时仍有剩余的,10日内将剩余烟花爆竹送往原供货单位集中保管。部分回收爆竹将“封库”,留待明年春节投入市场,或送至三环外各销售网点。 提醒:违规燃放最高罚千元 禁放期内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该做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禁放期内,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500元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王术 张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