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炮制无厘头“恋爱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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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6:48 扬子晚报 | |||||||||
你相信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吗?情人节前夕,网上开始悄悄流传着一部貌似正规、其实无厘头十足的“恋爱法”,许多年轻情侣对此半信半疑。 情人节前夕,大连的王先生在大连一知名网站论坛上看到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该法的文字表达令人感觉真假难辨。“这到底是有人搞出的恶作剧还是一部真法律呢?记者登录该网站,果然发现了多个相同主题的帖子。
帖子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恋爱法”,之后有“总则”,共七章三十一条!其“总则”为“为了规范恋爱行为,保障恋爱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恋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恋爱广泛、健康地发展,制定本法。”之后在第二条里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恋爱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恋爱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法律”一共分为“求爱、转让、接受求爱、失恋、涉外恋爱的法律适用、法律责任”等七章,最后在“第七章附则”中写有“恋爱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恋爱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本法自2006年情人节起施行。” 对此,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礼表示,很明显,炮制该“法”的始作俑者是懂法的,在条款里都使用了法律术语,这冒充法言法语的行为导致其欺骗性很大。他认为其中部分“条款”的危害性很大,很容易成为许多违反道德的法律行为的“遮羞布”。(据半岛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