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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提出 搭建好生态城市基础构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17 中国环境报

  (记者 水华)

  本报讯 沈阳市环保局近日结合当地环保工作实际,相继召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提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的工作力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解决一批制约生态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搭建好生态城市的基础构架。

  沈阳市环保局长李超表示,必须学习和落实好国务院“决定”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为主线,以推动城市大环境、居民身边小环境同时改善为目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切实解决一批制约生态城市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

  会议提出,要围绕国务院“决定”和沈阳打造中国北方最具自然生态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加强环境监管,发展循环经济,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创建生态城市等方面提出新思路、新举措。

  与会人员认为,今年沈阳要全面启动实施生态城市建设,以区域建设推动全市发展,奠定生态城市建设基础。要强化大气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力争实现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进入全国清洁城市行列;确保全市支流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感观实现明显改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全面启动10个村镇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于洪、新城子、法库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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