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将取消农民工临时工等歧视性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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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2月11日电 (记者 赵文) 来自广西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说,农民进城务工将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户口登记不再分农业、非农业户口,5年后100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在就业形式和制度上,“农民工”“临时工”等歧视性规定将被取消,农村劳动者进城从事劳务工作,其身份与城镇职工一样,都是劳动合
“我们将逐步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各种限制政策,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者一样凭学历、技能、素质等条件参与市场就业竞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城镇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室负责人说。 据了解,农民进城就业和落户条件也将相应放宽,常住人口登记不再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允许相对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以及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务工人员在城镇定居,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