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原副市长涉嫌受贿400余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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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35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余向阳 黄辉 记者李青 江西省抚州市原副市长钟金泉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00余万元,2月9日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今年53岁的钟金泉曾任江西省临川市委副书记、市长,捕前系江西省抚州市副市长。检察机关指控,自1997年以来,钟金泉利用职权先后16次收受11人财物212200元人民币、3000美元、10000港币及价值12000元人民币的手表、价值9280元人民币的空调。
经审查,钟金泉家庭财产总数额为5248465.68元人民币、53351.30美元、81508.66港币,其中有4150854.48元人民币、17261.3美元、71508.66港币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金泉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