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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强制量化指标出台资源节约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09:47 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出台《山东省资源节约标准》,这是山东省首次以强制量化指标的方式规范资源和能源消耗。

  《山东省资源节约标准》由省经贸委、省建设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共同编制,主要针对山东省资源和能源消耗的主要领域,涉及能源和资源消耗占总量的80%以上。标准共分6部分,对2004~2020年山东省资源节约总指标,重点产品基本能耗定额和能耗限额,电
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丝绸)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指标等进行了具体量化。根据标准,发电企业标准煤耗限额为390克/千瓦时,电解铝耗交流电限额为16400千瓦时/吨,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为每人每日85~120升,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农村居民新建宅基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根据规划,2006年山东省资源节约和利用的主要指标,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与2003年相比,2006年万元GDP能耗降低5%,达到1吨标准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5%,达到15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10%,达到75%;农业灌溉用水系数提高5%,达到0.60;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提高到15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8公顷以下;矿产资源的采选综合利用率提高1~3%。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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