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四部门出台八项措施严厉整治“路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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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1:06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宋惕安王营定 宁波晚报讯公交车与出租车的行驶风格从整体上来说一直口碑较差。如何才能帮助公交车与出租车摘除这顶“路霸”高帽?我市交警、运管部门与出租车协会、公交企业联手,决定自本月10日起陆续拿出八项措施:一是向公交车与出租车驾驶员发公开信,二是优化公交车营运线路,三是增设出租车停靠点,四是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五是开展夜间整治,六
市交警支队、运管部门、市公交总公司等公交企业、出租车协会在2月10日已相互签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责任状。市公交总公司称,该公司驾驶员在一定期限内若有多次违反安全行车规定的,除接受交警部门处罚外,还将被公司列为“重点监督人员”,经培训后仍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将被公司解聘处理。而对于出租车交通违法现象,由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与运管部门共同组建了三个整治小组进行整治。 新闻背景 据交警部门统计,在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中,以下10种交通违法行为最为突出:㈠违反交通标志标线;㈡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㈢随意变更车道、调头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㈤违反规定停放车辆;㈥强行超车或相互追逐、抢行进出车站;㈦进入停车(减速)让行路口未按规定停车或减速让行;㈧与行人、非机动车争道抢行;㈨乱鸣号;㈩故意遮挡、涂改牌照;夜间闯红灯。另外,交通事故统计显示,去年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交通事故中,涉及公交车的有104起,死亡17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81%;涉及出租车的有228起,死亡24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