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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矿业权实施分类管理鼓励高风险性矿产勘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1:23 人民政协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对矿业权实施分类管理。为了鼓励开展锰、铬、钒、铜、铅、锌等高风险性矿产勘查,国家规定,凡是首先提出探矿权申请的,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对于勘查风险很小可直接设置采矿权的矿产,不再设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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