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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租个“情人”过节? 律师:年轻人要慎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1:3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昨天就是中国情人节“元宵节”,众多情人都将“人约黄昏后”!但记者接到报料,中山竟然有人开出200元 300元一天的高价,想要租个情人共度情人节!

  “租赁情人”引起市民强烈反响,有市民认为,租赁情人是在出卖感情,绝对应当禁止;也有市民认为,这只是年轻人的游戏,属于正常情感需要,可以理解。有律师表示,
该种行为中间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年轻人一定要慎重。

  前天上午,记者接到报料,称中山有人开高价租赁情人,共度情人节。记者按照报料人的指引,果然看到租赁告示,上面写道:“本人今年27岁,性格随和而诚信,单身。现征女友回家共度情人节。”告示中还写明了租赁条件,待遇还比较“优厚”,“包吃,工资在200元 300元之间。要求女方身高在155cm 170cm,体重50.25公斤以下,样貌尚可,得体,孝顺。”

  为了让应征女方放心,租赁人还做了保证:保证不会有过激行为,最多只是拉拉手。

  租赁人:情人节不再寂寞

  按照告示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采访到贴出租赁告示的庄先生,据他讲,自己在中山城区工作,自从去年和原来的女朋友分手后,一直都没能成功找到另一半。

  “今年情人节,别的朋友和同事都成双成对,家中的父母也盼望我早结良缘,前天又接到高中同学电话,邀请我带着女朋友共同参加情人节派对,我感觉过节很烦恼。”

  “实在没有办法,我只能出此下策,希望通过租赁情人的方法,过一个有情人的情人节,一起逛逛街、看看电影,参加同学的情人派对,并且和情人一同回家安慰安慰父母,让老人高兴高兴。”

  正方:调剂苦闷心情可以理解

  但也有些年轻人赞同该种做法,在中山一家生物公司上班李先生告诉记者,作为一种自我调节的办法,租赁情人共同过情人节,还是可以理解的。

  “现代人工作、生活压力大,遇上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再单独过确实难以忍受,找一个不相识的人,来共同度过情人节,只要不发生过激行为,我个人认为无可非议。”

  而在中山一家工厂打工的外来工小黄则表示,看到工厂里的其他工友都出去谈情说爱,宿舍里就剩下自己一个人,心情确实不好,“所以,我理解庄先生租情人的心情,但不赞同他花钱买感情。”

  反方:不愿意出卖感情

  据庄先生讲,自己的告示发出后,还真的收到回复,有女方表示同意,“现在我正在约她见面,看来,这个情人节,再不用忍受孤单寂寞滋味了。”

  记者随后就租赁情人事件采访了中山几位市民,大多数市民均表示,不同意该种做法,“这是在出卖感情,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要在一起度过一天,无论如何也不自在。”在富湾工业区一工厂上班的朱小姐表示。

  还有市民担心,这会不会是个骗局,谁知道对方说的是真是假,万一遇上坏人怎么办?“即使给再多钱也得不偿失。”

  律师:年轻人一定要慎重

  记者随后就租赁情人采访了中山市人民医院心理医生,心理专家表示,年轻人有人陪伴,确实能够释放心理压力,但释放心理压力的渠道很多,并非一定要通过“临时情人”来释放自己。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告诉记者,租赁情人如果双方完全出于自愿,可以理解为一种劳务关系,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讲,并没有违法的地方。

  “但这种行为形式比较前卫,中间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即使双方通过签署协议来约束责任,如果其中一方别有用心或另有图谋的话,结果就很难预料了,年轻人一定要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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