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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行党务公开制度 群众关注的及时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2:48 扬子晚报

  本报讯“那是组织上的事情!”多少年来,一提起党组织决定的事情,普通党员和老百姓总是感到十分神秘。记者上午从省委办公厅获悉:刚刚颁发的《中共江苏省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明确规定从今以后我省各级党组织有关党内的重要事务都将公之于众。这是我省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员与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实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如实加以公开

  《意见》规定,对明确应当公开的党组织形成的重要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按照分发范围和发布层次,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如实加以公开。党内事务首先要在党内实行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不涉及保密、已解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视情及时向党外公开。

  现阶段党务公开7项内容

  《意见》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级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定、政策、规定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建设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存在重大分歧暂缓作出决定

  《意见》规定,在推进党务公开过程中,要重视收集和了解党内反映。有关重要决议、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时,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存在重大分歧时,要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定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和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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