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后不让报警 辽源特大火灾11名责任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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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5:22 国际在线 | |||||||||||
记者刘亮明报道:2005年12月2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使39人丧生。近日,这起火灾的11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
“12·15”大火发生后,经国务院和吉林省调查组调查证实,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
吉林省消防总队副政委潘成山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国际及国内评估标准,辽源市中心医院的建筑结构在大火状态下,25分钟左右就可以被烧落架,而医院方面却把宝贵的时间留给了“火魔”,正是由于没能及时报警才造成此次火灾的严重后果。 为了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吉林省加大了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去年,全省投入隐患整改资金达2亿多元,政府挂牌督办的125个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今年1月1日至2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火灾隐患进行了严查,共处罚单位及个人1000个,罚款240万元,拘留155人,111家单位被停产、停业,24家拒不整改的单位被查封。 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