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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用工不得收取押金 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5: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2月13日消息 (记者陈定川)春节过后,许多外来工又涌进福建寻找工作,对一些用工单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保证金等行为,福建省规定,用工不得收取押金。

  据了解,从2月10日至3月20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人事厅、工商局将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鼓励劳动者投诉举报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福建省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各类职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及各类用人单位。其中,重点锁定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服务等行业。

  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打击黑职介、违法培训和鉴定机构;查处违法超标收费、超范围经营、虚假用工信息;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是否办理录用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用人单位有否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有否招用童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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