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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送子医院”早该摘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3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晏文

  据新华社报道,一对在上海崇明务工的夫妇,被上海长江医院分别诊断为“女性原发性不孕”和“男性不育”,治疗5天,医药费用共达3.5万余元。随后他们在另一家医院检查时却发现,妻子其实早已怀孕在身。长江医院的“误诊”到底是医生失察还是故意欺诈?上海市卫生局近日调查认定,长江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

  作为一家民营医院,上海长江医院在电视广告中号称是专治不孕不育的“送子医院”。实际上,这也是一家医疗事故频发的医院。“医院出事了招聘来的院领导就是替罪羊”,是这家事故频发的“送子医院”得以长期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的“秘诀”之一。

  孕妇不孕,5天治疗费用高达3.5万余元,这和发生在哈尔滨、深圳的“天价医药费”事件没有本质的不同。而特别引起笔者注意的是新闻报道中的一个细节———在长江医院门口,挂着的八块金光闪闪的牌子,诸如“全国明明白白消费十佳放心医院”、“中国诚信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会员单位”等等。显然,之所以有那么多求子心切的患者来到长江医院就诊,除了电视广告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外,这些牌匾也起到了让患者吃“定心丸”的作用。

  那么,是谁在给这家事故频发的医院发牌匾?笔者在网上查了一下,“全国明明白白消费十佳放心医院”称号,是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中国诚信医院”称号,是由中国市场研究中心颁发的;“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称号,则是由中华医院管理学会颁发的。如今,各种官方的、半官方的以及民间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且动辄冠以“中国”、“中华”等名头。其中某些协会、学会、研究中心的生存之道,就是搞各式各样的评比活动,利用评比、颁奖、发牌匾等方式聚敛钱财,少有实证考察,缺乏责任意识。至于受匾单位名不副实、出了问题,则全然不关他们的事儿。

  这无疑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上海长江医院“孕妇不孕”事件发生之后,两名诊治医生被辞退,院长、副院长被免职,这些都是应该的,而那些授予长江医院各种荣誉称号的协会、学会、研究中心等,是不是应当立即摘下长江医院身上的这些个名不副实的牌匾,同时就此向公众作出负责任的解释,并向患者和受害者作出诚恳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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