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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行贿韩桂芝者获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3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生活报》报道:为使丈夫在仕途上能获升迁,多次向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已判刑)行贿的黑龙江省海事局原党委书记卢晓萍,日前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5万元。

  经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0年6月,卢晓萍同其丈夫韩健(另案处理)“请求”时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的韩桂芝让韩健得到重用。为感谢韩桂芝对其丈夫职务升迁给予的关照,
自1999年至2003年,卢晓萍向韩桂芝数次行贿人民币4万元、2.4万美元及价值人民币2.4万元的中华牌香烟一箱。

  此外,经检察机关侦查证实,卢晓萍在任黑龙江省交通厅财务审计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自收受现金不入账的手段贪污公款131万元,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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