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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方米可拿15元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洪燕杰)记者昨天从市市政管委获悉,《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将从本月21日起施行。按照新规,采用清洁能源自采暖的职工每采暖季可以领到15元/平方米的补贴。

  据介绍,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凭
《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此前,本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用户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基本补贴为每人470元,与集中供暖用户相比,补贴标准明显偏低,而按照新规,职工补贴标准确定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以60平方米的标准为例,以前职工可以领取470元的补贴,而按照新规定,每个职工可以领取900元,每人可以拿到的补贴提高了430元。

  记者同时了解到,按照新规规定,特殊群体中征地超转人员、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由于住户可以根据天气变化自行调节供暖时间及温度,分户供暖或集中供暖分户计量在近两年被大力提倡,据了解,目前本市能够享受集中供暖的住户约占总数的一半,余下的基本是分户供暖和集中供暖分户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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