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位截瘫者今获赔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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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本报曾经报道,37年前被无轨电车撞伤,造成高位截瘫,37年后双下肢均被手术截除,再次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的高先生,由于生活所迫,将北京市公交控股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5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电车公司同意给付高先生5万元赔偿。 1968年7月2日,当时年仅20岁的高先生在先农坛东南角,被当时的6路无轨电车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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