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位截瘫者今获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本报曾经报道,37年前被无轨电车撞伤,造成高位截瘫,37年后双下肢均被手术截除,再次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的高先生,由于生活所迫,将北京市公交控股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5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电车公司同意给付高先生5万元赔偿。

  1968年7月2日,当时年仅20岁的高先生在先农坛东南角,被当时的6路无轨电车撞伤
,造成高位截瘫,大小便失禁。当时电车公司向他支付了1200元的赔偿。1997年,电车公司因困难又赔给他1.2万元。

  网络编辑:赵志芬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