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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偷来香烟换得9月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6: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为了图便宜,小卖店的小老板张某以半价收购了80多条来路不正的香烟,就为了这些香烟,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指控涉嫌收购赃物。今天上午,先后5次盗窃财物的邢某和于某以及收购赃物的张某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2月初一天凌晨,被告人邢某、于某骑一辆人力三轮车,在海淀区花园北路44号胡某经营的议圆食品店,使用撬锁入室的手段,窃取各类烟酒、饮料、日
用品,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5041.40元。之后此二人又用同样方法在海淀区疯狂作案,并将赃物出售给本市海淀区烟酒经营店老板张某进行销赃。被告人张某明知该香烟来路不正,仍以低价收购。邢某、于某共实施盗窃行为5起,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9万余元。张某实施收购赃物行为1起,收购款额约8200元。2005年5月,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法庭上,3人全部认罪。张某只是为自己辩解说他不认识另外两名被告,也没有参与盗窃,当时虽然知道来路不正,但当时不懂法,就是为了图便宜收了80多条烟。张某很痛心地说,他妻子当时已经怀孕,自己就想多挣钱,其实那些烟都卖了也就挣1000多元,结果却弄得自己到现在连刚出生的孩子都没见到。要是知道有这么严重的后果,他绝对不会收的。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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