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香港禁止散养家禽新法例今日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17:19 青年时报

  中新网2月13日电 香港禁止散养家禽的新法例今日起生效,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昨日截至下午5时,香港渔护署共收集到市民饲养的181只鸡,以及37只其它家禽。署方累积收集到的鸡只有520只,其它家禽亦有176只。

  沙头角有村民赶在法例生效前,屠宰饲养的鸡只,未来数日要餐餐吃鸡。但亦有人落泪不忍心杀死自己饲养多年的家禽,唯有等署方上门没收。

  村民不忍心杀待署方来带

  居住在沙头角鸡公坑村的凤姐,饲养了家禽26年,靠卖蛋为生,每月赚取几百元,她原本养了8只大鹅,以及9只鸡,现时只剩下不足10只鹅仔,最细的一只鹅仔叫“12妹”,刚出世只有4日。凤姐表示,不忍心杀了它们,只好留待署方来带它们走。

  尽屠10家禽 餐餐全鸡宴

  亦有村民在短短一星期之内,屠宰了几十只鸡和白鸽,几乎餐餐都是全鸡宴,但始终吃不完,暂放冰柜贮存。

  违例养家禽 或罚款10万

  禁止散养家禽条例今日生效,市民不可以在家中饲养鸡、鸭、鹅、白鸽、鹌鹑、火鸡等家禽,违例的会被罚款5万至10万元。特区政府的巡查队今日会先在沙头角开始执法,若发现有人私存活家禽,便会提出检控,呼吁市民应尽快处理好目前仍私存的活禽;房屋署亦警告,若公屋居民被发现违法散养活家禽,会被扣5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