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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要求重大上访案必须进行公开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01:02 南方新闻网

  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要求劳动争议案30天内审结,下岗失业者和低保户可免诉讼费

  本报讯 (记者 秦鸿雁) 深圳法院今年对上访老户和有重大影响的上访案件,要进行公开听证;对减刑假释、取保候审等案件,也要采取公开听证和公示制度。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市中院院长邓基联说,今年深圳法院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来进一步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度。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度,今年大力推进“阳光审判”,除了在网上公布依法可公开的文书外,深圳法院今年将对部分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上访老户和有重大影响的上访案件;减刑假释、取保候审等案件,都要进行公开听证。

  针对最近法官离任、提前退休现象增多的情况,中院除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离任的若干规定》,今年将定期对已离任的法官名单进行公布,公布法官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回避名单。

  违法用工、克扣工资、欠薪逃匿的劳资纠纷连年大幅度上升,,邓基联昨天在会上提出,对劳动争议的案件法院将实行“一宽、二不、三快”的原则,对劳务工的举证期限酌定从宽,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要当天立案,并优先进行排期,一般的一审劳动争议案,应当争取在30日内结案。

  据悉,在去年减、缓、免诉讼费791.7万元的基础上,法院今年还将扩大司法救助面。邓基联说,对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人员”要免收诉讼费,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让无钱打官司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同时,还将拓宽案件调解的范围,今年还将尝试轻微的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

  对“执行难”这个老问题,深圳全市两级法院上半年要开展一次集中清执行积案行动,那些超期一年以上未履行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等案件将成为重点清理对象。(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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